接下法務工作三個多月來,大大小小工程案件糾紛不斷,有人家來催款的、有我們向別人催款的、有法院通知開庭的…算算這段時間我所寫出去的存證信函+抗辯狀+一些有的沒的,居然快要廿件了,真不知道算是公司賺到?還是我賺到了?
從以往因為對勞基法有興趣,到去讀法律學分班(常蹺課),到現在接法務的工作,想想真是有點神奇。剛開始接法務工作時發現真是爛攤子,接觸的主管都反應,以前負責法務的主管都不主動協助,收到法律文書如何處理也沒告知,隨便呼弄一下,所以大家都覺得很混亂,去了幾次律師事務所也被律師虧說「你們是上櫃公司,一些法律作業的層面應該多注意,這樣的作業流程有些草率」。
因為對這方面的興趣,另一方面是想培養第二專長,呵呵!!所以從接到的第一個案子開始,就想辦法弄懂他的來龍去脈,再加上公司的訴訟案件還蠻多的,目前同時有三件訴訟在開庭,預計這一、二個月還會再增加至少一件,所以法務的工作,從原先只是配角的身份,一躍而居主角。唉!好在人事、總務方面老闆的要求不高,即使我很快送出去的案子,也會一改再改,改到時間來不及一定要發出去的,就隨便抓一個版本簽核,所以呢,壓力不是那麼大。可以多花些時間跟律師討論案件(主要也是聽講)。
大約一個月前因為一件工程案,我們對對方提出假扣押聲請,沒想到不到一個星期後,又有一件案子老闆也說要提出假扣押,還說要自己作,不得已硬著頭皮照著之前律師的案子也擬了一份聲請書和資料送給律師審閱。沒想到居然OK,律師只改了幾個錯字,當時覺得自己怎麼那麼厲害,不過也可能是律師覺得不收錢,隨便看看,總之資料是送出去了,接下來就看法院的回覆啦!
上週收到律師寄來的帳單,我哩勒!假扣押撰狀一份5,000元,真是粉貴!我算是幫公司賺了5,000元,自己也透過這次經驗學了不少,真是「一兼二顧,摸蛤蠣兼洗褲!」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