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班開車時聽到新聞說:教育部將在六月底前訂出明確體罰定義,以後「你怎麼這麼笨?」、「你是豬嗎?」這類用語都將算是「體罰」。另外教育部昨天指出,去年底立法禁止體罰後,不只是打學生、蛙跳也被禁止,也不得再對學生心理傷害,違反的教師可能被處警告、申誡不等的處分。

今天看到報紙上敘述老師對這件事情的反應:

國小老師聽到教育部體罰的新定義,不禁反問「如果說學生像三隻小豬中的老大一樣懶惰,算體罰?杜正勝說的總沒錯吧?教育部也管得太細了吧?」

那罰站行不行、打掃教室行不行?教育部訓委會常委柯慧貞說,基本上不建議老師採取罰站等處罰手段,若真發生,還必須視罰站的情況是否經民主程序、比例原則、符合教育目的性等原則,認定是否違法。但也有台北市的國小老師說,「現在家長盯得很緊,老師根本不敢罵學生,講學生最重的話,大概是『我真不知道你的腦袋裡在想什麼?』」

學生不能打也不能罵,擔心老師氣出病來,教育部決定設「老師的張老師」教師諮商輔導專線,提供老師心理上的關懷與支持。

   全教會副理事長楊秀碧指出,教育部應儘快把「可以」與「不可以」的管教方式明確列表,中間的模糊地帶再以是否符合教育目的性等原則來規範,以免教師無所適從。

我其實不太關心老師體罰的問題,現在雖然還是有體罰事件,但是畢竟現在不像以前我們那時代那麼頻繁,考試少一分打一下,一次考試打下來都是以百來下計算。現在除了家長盯的緊外,大多數老師非必要應該是不會採用體罰的方式(當然還是有喜歡打人的老師),但是有必要用法規訂的這麼詳細嗎?這樣我想老師應該很難當吧!

跟體罰比較起來,我更關心的是校園安全的事,前一陣子聽到小四學生(9)帶著小三學生(8)去像小一學生(6)要錢。精神疾病婦人進到學校刺傷運動的小朋友,天啊!這樣的校園安全,家長還能安心送小孩上學嗎?

這種校園安全的事情,好像不規教育部管,但是應該是政府應該通盤檢討的吧?小學生就學會勒索,還有其他層出不窮的怪異現象,這不都是教育的問題嗎?這些根本的問題沒解決,去討論體罰、一綱幾本...我覺得有些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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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ricchung6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