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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幾天因為法務的工作忙得不可開交,我家人事小姐告訴我一件事情,讓我覺得有些吃驚,他說他呆在這家公司7年,我目前是在職的時間第三長的主管,第二名是1年半,聽到這樣的事情真的是不知道該如何回答

    這幾天陸陸續續接到各個單位送來的任用單、離職單,連我們部門都湊上一腳,昨天有第二位來拿離職單,據小道消息顯示第三個人也快出現了。雖說年後離職的人較多,對公司是一件蠻正常的事情,不過我們公司似乎多了些,就我所知,每一年度我們總要換一批人,可能是因為老闆心態、工作環境,不過這總不是件好事。

    前面一位同事離職的原因是,他在這裡待了快六年,薪資水準卻沒有調整多少,除了薪資之外,工作也挺沒力的,因為每年都是處理同樣的問題,說了也沒有人重視,今年找到了一個名正言順的理由離職-「回家帶小孩」,我們有特別留他的原因是,我的確無法給他任何承諾,因為他要離職去申請調薪也不合理。但是老闆娘知道他要走後,透過人事小姐詢問他希望加薪多少?這就是我們老闆娘的作為,每次都是人要走了才要用薪水去留人,平常即使表現得再好也是一視同仁(這就是他們所謂的公平)。

    坦白說,在這裡就HR的部分我幾乎算是放棄了,因為老闆娘沒辦法接受比較新的觀念,還是以「人事管理」為主,所以要推「人力資源管理」真的難上加難。因此我將大部分的心思放在總務、法務上面,尤其是「法務」的工作,幾乎是能自己來的就不找律師,一方面之前接觸較少,一方面也算是增加第二類專長吧!老闆娘也覺得OK,因為找每件案子都律師實在粉貴!能夠有人自己跑省了不少錢(他可能覺得這樣用我划算多了)。剛好我也可以配合現在的課程相互運用,大家各取所需,實在是十分圓滿。

    所以依照我的規畫,我將做到976月(課程結束),到時候我就服務滿18個月,也可以正式躍升為第2名,嘿!嘿!嘿!還有13個月要多加油囉!希望能如我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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