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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處理一些法務方面的工作,接連著去台南、台中好幾趟,別提新竹和台北了,還不到20號我的油費已經超過7000元了,具本公司規定,每月申請油費上限為7000元,超過的要自己吸收,這可讓我二難了,接下來新竹、台北預計還要去個三、四次以上,難道都要我自己出錢??

我們家的很多規定是蠻不合理的,因為老闆娘的觀念是防弊重於興利,規章辦法管制的很嚴沒啥彈性,老闆會這麼想其實也還正常,不過卻苦了一些特殊情況的人,比如說上個月一位主管因為臨時支援林口的案子,幾乎每天新竹、林口跑,結果一個月下來油費申請花了一萬多元,但是公司卻還是只能補助7000元,讓他覺得「幹醮」不已。這個月輪到我了,照這樣下去,這個月上萬元應該是跑不掉了。

像我們這些不是以跑業務為主或是去工地的單位,會需要開車到比較遠的地方都是因為臨時性的狀況,再來老闆娘也不希望出差過夜,所以我之前出差到台南才會都是當天來回。管制我們的油費上限時在沒道理。前二個月因為也是連續去台南,考量到又會超過上限,所以改搭國道客運+計程車。其實這樣的交通費用不會比開車申請油費少,而且又不方便,加上要當日來回的話,花的時間又更長了,上午一早出門,晚上回家已經112點了真的很累!

一直以來,在職場上我的觀念都是「人是互相的」,公司怎麼對待員工,員工會怎麼回應給公司。公司喜歡佔員工小便宜,員工當然不會傻傻的,一定也會有所作為。相同的,如果員工總是喜歡鑽些漏洞,那麼公司自然會有一些反制的措施。職場上的善意對待才是造成雙贏的最好方法,何苦一定要搞的像是作戰一樣,很累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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