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星期六)因為公司辦理教育訓練課程,所以到辦公室督課,中午吃完飯回辦公室的路上被管理員叫住,說是樓下的水管又破了,現在已經請廠商來維修,要換XXX要多少錢,不然之後還是會再破掉,於是便跟他下去看個究竟。

下去地下室見到師傅正在維修,便問了一下狀況,師傅說因為水壓過大,而且水管老舊,建議我們裝一個有緩衝效果的裝置,一組大概一萬多,一次要裝二組。我的觀念一向是評估後真的有必要該換則換,不要到時候因小失大。因此請管理員轉告主任委員這一個狀況,如果要更換裝置我沒有意見。上樓的路上管理員跟我反應之前在消防室要裝一個安全裝置大概5萬多,主任委員前二天才簽下來。他接著說道:因為之前主任委員要在大門口架設貨車裝卸貨的碼頭我不同意,所以這個安全裝置他就拖了四、五個月,這次是趁他不在請他太太簽的。

這真讓我覺得有些啼笑皆非,公司所在的這個社區委員會又不是我的,我只是表明公司立場,如果其他的住戶有意見大家可以投票表決,怎麼可以好像小孩子耍脾氣,真是奇怪!

這件事也讓我聯想到我家社區,前不久也是開管理委員會,因為剛好遇到結薪期間,所以電話通知社區警衛會晚點參加,請他們先開會。結果回去沒人開會也就算了,好不容易找齊了大家,有幾位委員不知道為什麼開會時火氣很大,最後居然是認為我偏袒保全公司,還有開會不準時浪費大家時間。本來還好好的跟他們解釋,但是其中一位越說越離譜,於是我的火氣也來了。本來我就無意當社區主任委員,是大家硬推的,現在我說不想當也不行。要請發表很多意見的委員當主任委員,由他主導社區的作業他也不要,那究竟是要怎麼樣?我就真的不懂了?

這些人真的好奇怪,想幫社區服務就出來好好做,幹嘛這樣子。不想做事只出一張嘴人最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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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ricchung6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